河南户外联盟制订与实施《河南户外公约》

来源:河南户外网 发布:2015年09月11日 作者:河南户外联盟 人气:2704
2003年4月中旬,“户外合作发展探讨会”在平顶山举行。推出了河南省第一份户外公约——《河南户外公约》,为河南户外机构及爱好者指导明确的目标。

  2003年4月中旬,鉴于河南户外运动呈现无组织、无方向、无通联状态,由河南户外联盟发起和组织,并由郑州、焦作、洛阳、平顶山、三门峡、驻马店等地区的近十家户外俱乐部及户外店参与的“户外合作发展探讨会”在平顶山举行,大会不但达成了资源共享的合作框架,更重要的是推出了河南省第一份户外公约——《河南户外公约》,为河南户外机构及爱好者指导明确的目标。

  1.为使河南户外运动爱好者们能够健康、安全、顺利的参加户外活动,特制定本公约。

  2.户外运动爱好者们通过自发结队进行各种户外活动,关于户外活动相关信息和资讯,一般通过互联网等各种媒介传播。

  3.这里所指的户外运动是狭义的,包括自助旅行、登山、探险、攀岩、溯溪、越野、穿越、野营、漂流、滑翔、自行车、滑雪、跳伞等在自然界中进行的运动方式。

  4.“河南户外联盟",统称河南户外运动联盟、简称河南户外、户外联盟、户盟网站是为户外运动提供信息资讯和交流的网络媒介,不对户外活动本身具有任何法律责任。

  5.户外运动参加者应遵循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

  6.参加户外运动,应该自行准备必要的装备,比如背包、帐篷、睡袋等等。这些装备应当是专业的,足以保证活动安全和顺利的。

  7.具有一定户外运动经验和能力的爱好者可主动发起组队活动。发起活动必须做出活动计划并通过网站、媒体或电讯等方式公布,其他人自由报名参加。

  8.活动发起者即是本次活动的领队,具有对活动进行协调、联络的义务,以及对参加队员进行安全及环保提示的义务。

  10.活动发起者有权结合活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实际情况,对报名人员的品格、装备、经验、体力、意志力等各方面因素进行考虑,不适合者予以劝退。

  11.户外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为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所以,活动发起人不需要对本次活动所出现的事故承担法律责任,也不需要对受损人员承担责任。活动参加者必须注意自身及团队安全,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12.活动参加者应积极配合活动发起人,遵守活动纪律,在活动中关心协助队友,

  主动做好各项公共工作,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精神,共同保证活动的安全和顺利。

  13.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加入户外联盟的队伍: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⑶爱护生态环境。

  ⑷年龄18-81岁。

  ⑸有爱国主义思想。

  ⑹未成年人参加需有法定监护人或是委托监护人陪同;

  14.领队与参加活动的所有队员都是平等的、权利与义务也基本是等同的.

  15.在第一次参加户外活动之前,请您详细阅读并理解上述内容,当您参加了由“河南户外联盟”组织地户外活动,即表明您接受并愿意遵守这个公约。

  河南户外原则――自由 环保 自助 节俭

  河南户外口号――亲近自然,融入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自然

  河南户外宗旨――推广河南户外运动、服务于河南户外运动、发展河南户外运动

  特别声明:本公约自公布自日施行。凡参加河南户外联盟任何活动者皆视为自动承认或默认及遵守本公约!

 

2003-04-18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