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正式出台民宿指导意见 规定民宿范围

来源:钱江晚报 发布:2016年12月28日 作者:郑剑瑾 王婕妤 人气:1108
得益于旅游知名度的不断提升,浙江省民宿发展较快,但也出现了各种问题。浙江民宿没有统一的定义和标准,这就导致了民宿在概念上的混淆,这种混淆在消防、卫生等部门对民宿的认定过程中特别突出。

  

  为啥有4层、800平方米 这样的界定?

  得益于旅游知名度的不断提升,浙江省民宿发展较快,但也出现了各种问题。浙江民宿没有统一的定义和标准,这就导致了民宿在概念上的混淆,这种混淆在消防、卫生等部门对民宿的认定过程中特别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发展问题,浙江省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重新设置了民宿的范围和条件。在《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民宿的经营规模,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15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民宿的建筑设施、消防安全、经营管理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并交由相关部门发放相应的经营许可或准予申报登记。

  浙江省旅游局产业促进处处长李伟钢告诉记者,制定民宿经营规模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15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是因为农民房建造之初就有这样的规定,4层之内便于应急逃生。“当初起草意见的时候我们也想过最好是3层建筑,不过现有民宿以4层居多,所以最后定了4层。以4层建筑为例,宅基地落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总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如果建筑楼层和面积都超过《意见》相关规定的标准,应向相关酒店管理部门申请批复。”

  民宿有门槛 消防安全仍是重中之重

  在新出台的《意见》中,民宿在消防安全方面作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建筑主体应该是钢筋混泥土结构或者砖混结构,楼板或楼梯为木结构的,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两层,而且每层最大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平方米。3层以上的建筑每层都要配置逃生绳,逃生梯等设备。同时,每个楼层还要配备灭火器等。李伟钢表示,这不仅是为了保护民宿自己的消防安全,更是为了保障客人的人身安全。

  但由于省内民宿分布广,海岛、乡村、古镇不可能完全根据一个标准实施,故此《意见》中提及的“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放宽民宿规模界定标准”,就为各地留出了空间。

  松阳县著名民宿“云上平田”负责人叶大宝表示,“古村落在消防这块很难达到标准,只能做到每个月定期检查,我们所有民宿门上的防火漆都必须刷4遍以上。而且当地乡镇政府在民宿审批方面制定了相当详细的流程,我们只要参照流程一步步去做就可以。”

  松阳县为了促进民宿业的发展,方便老百姓办事,也出台了相应政策,将消防备案工作下放到各属地派出所,由属地派出所对辖区民宿进行核查备案。民宿业主们不用跑县城,直接到辖区派出所备案就可以,这大大增加了民宿主们的办事效率。

  老的民宿要向规范靠拢 新民宿要符合规定才能开

  《意见》说到底是民宿主的“入门”门槛,目前已持有营业执照的民宿在现有基础上,应该根据《意见》继续加强各方面的规范要求,而想要新开民宿的则必须严格按照《意见》才可以得到相关部门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或者准予申报登记。《意见》出台后,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也随之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以配合《意见》的顺利执行。

  浙江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程钢告诉记者,《意见》并不是强制性标准,它更多的是为浙江民宿指引一种方向。在《意见》制定过程中,征询了8个省级单位、11个地市的专业意见,并进行了充分的协商探讨,最终达成一致,有了目前发布的成果。未来,浙江省也将制定更加全面的民宿标准,为提升浙江民宿的核心竞争力掌舵。

  从长期看来,《意见》是一道双向的框架。它的出台,意味着游客在选择民宿的过程中有了一个具象的参考标准,也意味着民宿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无论是安全还是卫生方面都更有保障。它既是约束,也是鞭策。

  拉长民宿产业链 带动乡村旅游发展

  李伟钢表示:“未来,民宿经济仍将是浙江旅游大产业中的重要环节,特别是乡村旅游,它的主要抓手就在于民宿。目前,浙江省有很多优秀的民宿范例,莫干山的西坡民宿、松阳的云上平田,都是乡土风情和文化内涵的完美融合。但民宿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局限和困惑,即使民宿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仍然需要静下心来,仔细思考浙江民宿未来的发展之路。”在他眼中,浙江民宿应实现用最少的消耗获得最大的回报,不为美丽乡村留下任何建筑垃圾。他也表示,浙江民宿不在于数量上的多少,而在于整体产业链的延伸。拉长民宿产业链,带动整个乡村旅游的发展,实现最合理的社会分工,才是浙江民宿的“科学发展之路”。

  新鲜出炉的《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为浙江民宿的整体发展提供了风向标。当浙江民宿站在高起点上统一起步,更多个性化的、差异化的人文内涵才得以挖掘,整个民宿行业才能更加平稳地前行。

  浙江省正式出台民宿指导意见,规定民宿范围:

  单栋客房数不超15间,建筑层数不超4层,总建筑面积不超800平方米

  以后民宿不是你想叫就能叫的了

  近年来,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浙江的民宿经济节节攀升,“民宿”成了许多人择业、投资的首选。据统计,截至2016年,仅杭州就有超过2000户民宿,产值超过7亿元。巨大的红利背后,民宿产业也在一步步趋向完善。

  对民宿经营过程中配套法律空白、安全问题无据可依等问题,浙江省出台《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2017年1月5日开始正式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了民宿的范围、条件,为浙江民宿设立了一道“门槛”。

  1、民宿的范围

  民宿的经营规模,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15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放宽民宿规模界定标准,但应相应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并报省政府备案。

  2、民宿的建筑设施

  建筑物系合法建筑,符合有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的自然与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等高敏感区域,禁止新建、扩建民宿项目。

  3、民宿的消防安全

  疏散楼梯可采用敞开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客房门应安装闭门器;疏散楼梯净宽不应小于1.1米,确有困难的,不得小于0.9米。每间客房应设有开向户外的窗户,窗户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并可供人员逃生。

  4、民宿的经营管理

  食品工作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安装旅馆业住宿登记信息系统或使用手机客户端(APP)旅客住宿登记系统,落实旅客住宿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