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 发布:2016年10月31日 作者: 人气:883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省旅游局10月27日在郑州召开全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省旅游局10月27日在郑州召开全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旅游局副局长朱建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朱建伟副局长传达了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并就我省开展治理“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他指出,“不合理低价游”是旅游市场诸多乱象的“百病之源”,“组团社低价揽客→地接社‘买团抢客’→导游胁迫游客消费赚‘返点’来‘填坑’,是当前旅行社行业内存在的一种畸形‘产品链’。低于成本价销售的产品,又要为企业赢取利润,那就只能‘堤内损失堤外补’,结果必然导致服务质量下降。”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是广大游客的“众望所归”,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就要从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入手,重点解决社会和游客反映强烈的欺行霸市、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问题。

  他要求,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按照“往深处抓、往实处抓”的要求,确保通过引导、整顿、打击等多种手段,净化旅游市场。要严查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的低价信息,以及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行为。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严查组团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等行为。打击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等行为。严查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虚假合同的行为,以及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未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未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书和代理社基本信息等行为。

  各旅游企业要对照专项检查方案和重点检查内容,认真查找企业经营和导游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

  在整个专项整治过程中,省旅游局将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通过定期抽查、现场巡查、专业暗访、舆情监测、投诉举报等方式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于敢踏“红线”、闯“雷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纳入年度工作考评体系,并给予通报批评,以促进旅游市场秩序的全面规范,旅游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和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省旅游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各省辖(市)、旅游局主管局长、监管科科长、质监所长(执法支、大队长),旅行社主要负责人,省主要媒体记者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