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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林州第四届“京科龙湾”杯 环红旗渠自行车比赛
2016中国·林州第四届“京科龙湾”杯环红旗渠自行车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林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市教体局 市自行车协会
三、协办单位: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市新闻中心、市电视台、市文化旅游频道
四、赞助单位:河南京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鸣谢单位:安阳市青年联合会
六、时间、地点、项目及路线
(一)时间、地点
定于2016年10月22日7:00在林州市林虑大道中段“京科龙湾”售房部门口。
(二)项目、路线
1、项目:
男子青年组(M1)
男子中年组(M2)
女子组(G1)
团体组(MG)
体验组(TY)
2、路线:
实际路况:“京科龙湾”售房部起点向西直行2公里,至王城相府500米左转,至河南省实验中小学右转至黄华4公里,其中起点到坡度起步有2公里,缓坡4.5公里,路况为柏油路面的八车道;
到达黄花转盘后右转,黄华至平板桥有7公里,平路无坡,路况为柏油路的双车道;到平板桥后左转开始上坡,平板桥至太行隧道口有6公里,连续坡度,较陡,双车道;
(三)赛程安排
终点颁奖时间:上午11:00,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人民币单位:元)
*体验组赛从出发开始到终点为结束,时间为2小时内,11:00为关门时间,取得名次均有完赛证书及奖品。
*奖金奖品以最终现场发放为准,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所有
七、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男子青年组年龄须在18周岁至40周岁(1998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男性且身体健康者,可报名参赛。
(二)男子中年组年龄须在41周岁至55周岁(1975年1月1日至1961年12月31日),男性且身体健康者,可报名参赛。
(三)女子组年龄须在18周岁至55周岁(1998年1月1日至1961年12月31日),女性且身体健康者,可报名参赛。
(四)团体组年龄须在18周岁至55周岁(1998年1月1日至1961年12月31日),每组至少1名女性,限林州市本市报名,且身体健康者,可报名参赛。
(五)体验组14周岁以上,14-17周岁需由监护人同时报名陪同体验,56周岁以上需提供健康证明,方可报名。
备注:以上报名参赛者需身体健康,如因身体原因出现问题,组委会不予负责,小组人数低于30人组委会有权取消该组比赛或奖励降低。
八、装备及比赛规则
(一)装备
必备:(缺乏以下器材将取消参赛资格)
1、参赛车辆为26、 27.5、 29寸山地车,轮胎要求宽度1.75(包含1.75)以上有齿外胎,不得使用光头胎。(前叉不得使用硬叉),必须使用避震前叉,不得为公路车或记时赛车。
2、参赛人员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车辆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助动装置。
3、所有参赛者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手套及骑行服。
选备:(建议参赛者选用以下装备)
(1)备胎及修补工具(2)护具(3)防滑山地鞋(4)护目镜 (5)水壶(6)个人药品和补及食品
(二)比赛规则
1、所有参赛人员必须统一骑行服和戴头盔,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2、男子青年、男子中年组、女子组和团体组之间间隔5分钟出发;
3、团体赛每队4名运动员参加比赛,需由1名为女性,不足4名者不得组队;到达终点时取本队第4名运动员到达的时间为队的成绩,如成绩相等则以该队第一名到达终点的成绩判定名次,参赛人员之间可以互相配合帮助,如转借或交换食物、配件、工具,但运动员之间禁止互相推行,如发生将取消比赛资格;
4、比赛过程中,参赛人员不得在集团骑行中突然改变路线,而发生任何可能危害到其他车手安全的行为.参赛者应主动靠右行使,在左侧超越前车.如在狭窄路段,后车已经贴近前车(两车前后轮相交)并提出超越要求,前车应主动靠右或停车避让;
5、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携带号码布,以方便工作人员计时,确保比赛结果准确;比赛过程中,选手须将号码别在骑行服上及车头,并且在比赛结束以后交还给比赛组织方;
6、自行车的正确保养和安全措施将由参赛人员自己负责.任何有安全隐患的自行车不得参加比赛;
7、参赛人员应以安全为上,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控制好速度;
8、生命安全第一,请各位参赛人员一定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安排;
9、专业队运动员退役不满2年者和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10、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组委会有权采取缩短比赛距离,中止/中断比赛,比赛改期等应急处理,对比赛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任何解释的理由。
九、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人数及时限
自本规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 月 18日下午2时截止(以汇款时间为准)。
男子青年组150人,男子中年组150人,女子组100人,男女混合团体组120人(30组),体验组100人。
注明:报满后也可以报名,报名费用同等,奖励同等,不提供组委会统一着装,自备专业骑行服。
(二)报名费用
1﹑报名费用:参赛费 100 元人民币(含40元押金、保险费、价值80元比赛骑行马甲服一件);
注明押金赛后退还
(三)报名方式
各俱乐部、车队统一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满30人,组委会赠送代表队LOGO牌一块。
1、微信报名:
微信号15937278159 微信呢称 茄子
联系人:李娟15937278159(茄子)
要求:将参赛者资料发与此微信号,并转账注明真实姓名
2、银行转账汇款
汇 款:工商银行林州支行
户 名: 林州市自行车协会
账 户: 1706022009020119177
联 系 人:李 娟 15937278159 (茄子)
李 敏 13949539373 (风筝的诺言)
要求:需将报名表及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林州市自行车协会邮箱,以便统计及审核。邮箱地址:hnlzqxxh@163.com。
3、现场报名:
(1)林州市自行车协会办公室
地址:林州市瓦窑街中段捷安特生活馆
电话:03726101289 13949539373
联系人:李敏
(2)京科龙湾售房部
地址:林州市林虑大道中段(二小北校区西侧)
电话:6163777/6163888
联系人:王光宇
电话:18567727767
4、报名须知
比赛报名以最终交费为准;已报名但逾期未交费视为无效报名。注:本次赛事除以上三种报名方式外,不接受其他任何现场报名及付款,请所有参赛选手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缴纳报名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最终解释权归林州市自行车协会组委会所有。
如对在线支付报名费有任何疑问或困难的,可电话或QQ咨询。报名费支付问题咨询电话:0372-6101289 1394953937315937278159 18611797477
QQ交流群1:257617409(林州市自行车协会)2:13028124(捷安特单车俱乐部)
(四)报名表
(五)报到及号码牌领取方式
所有参赛者于比赛当日7点到比赛地点报到。参赛者凭手机打款截图及各店报名单或身份证提前一天到组委会领取号码牌,也可在检录时领取。组委会设在林州市红旗渠广场北新瓦窑街中段自行车协会,电话:0372-6101289。
八、相关责任
(一)本次活动属完全个人自愿的自发式、公共平台式招集活动。全部活动内容与行程采用自助式,须所有参与者共同努力完成,比赛组织工作人员不对比赛负任何责任.购买保险后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
(二)自行车比赛是一项具有潜在危险的活动,可能会导致受伤。每个参加比赛的选手意味着已经完全了解这项活动会带来的危险,包括但并不限于如下伤害:和机动车、车手和行人相撞,或者由道路状况、障碍引发的事故。
(三)参赛人员必须保证,他们没有会危及本人和其他参赛者人身安全的健康问题。个人自行车的机械安全和养护由选手自己承担全部所有的责任。
(四)所有参赛人员报名则视为同意《安全及免责声明书》.
(五)凡参赛运动员均由大会统一B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参赛者本人负担。
报名比赛规则发布:
市教体局网:http://www.lzjtj.com
林州市自行车协会http://www.lzqxxh.com
单车微生活公众号lcdcwsh
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鉴于有机会参加2016中国.林州“ 京科龙湾 ”杯第四届环红旗渠自行车比赛及其相关活动(以下统一简称为“赛事”),有机会争取赛事奖励及其他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奖金、奖品等),本人即参赛者(若是未成年人,则为该未成年选手的父母亲/监护人)以自己的名义(或代表该未成年选手)并以本人的后继者、继承人、受让人、执行人、经理人、配偶和最近的亲属的名义声明:
1、承认本人(我们)完全明白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参加赛事存在的受伤或死亡的风险(包
括经济损失及其相关损失的风险),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自己的行为或
疏忽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行为或疏忽而造成,或者因对赛事的有关设备、设施、道
具或场区的状况条件不熟悉以及这类赛事或活动的规则造成。
2、承担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人身伤害(包括一切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永久丧失能力
或部分丧失能力、死亡及本人财产损坏和损失方面、本人或该未成年参加赛事所导致的
或由于前述参赛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风险。
3、承诺不会就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死亡向赛事所有和任何赞助商、推广单位、主办单
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赛事场地单位等提起关于因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参加赛事而
导致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或提出有关索赔。
4、承诺对于因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参加赛事而造成的或源自其参加赛事的任何责任、损
失、损害、索赔、要求或其他诉因(不论是因后述各方的疏忽还是其他原因而造成的),
放弃、免除、解除、撤消赛事所有和任何赞助商、推广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
办单位和赛事场地单位及各单位职员、雇员和代理人的所有责任。
5、同意凡是与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参加赛事有关的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的所有照片、图
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归赛事推广单位林州市教体局和林州市自行车协会及经推广单
位授权的单位/公司所有,并同意这些单位/公司使用前述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
影音片等资料。
6、承诺永远授权赛事推广单位及其继承与受让单位/公司使用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于赛
事中的姓名、肖像、声音和外貌,其使用包括并不限于任何媒体、任何成品及其相关广
告复制品。本人保证有权作出上述弃权声明,并且不因此项弃权而损及第三者利益。
本人保证已完全阅读和理解并同意上述条件。
本赛事所有参赛人员报名则视为同意《安全及免责声明书》
本赛事解释权归林州市自行车协会组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