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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如火如荼
今年8月以来,全国又有一批旅游重点地区成立了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旅游分局,如河南洛阳工商局旅游市场监管大队挂牌成立,宁夏泾源成立旅游警察大队、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和人民法院旅游速裁庭,内蒙古磴口县成立旅游警察大队,四川松潘县设立首个旅游巡回法庭,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揭牌……以“综合协调+专项保障”为特征的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旅游分局“1+3”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热潮如火如荼。
据了解,今年2月,国家旅游局正式启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明确提出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各地适应现代旅游综合产业、综合执法要求,加快旅游业管理体制和执法机制改革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创建单位率先推广设立综合性旅游管理机构和旅游警察、旅游法庭、旅游工商分局等“1+3”模式。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半年又有10个省区市成立了旅游发展委员会。截至目前,设立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省区市达到17个,超过了全国省区市的半数以上,大大增强了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能力,有效解决了综合产业和综合监管需求与原有体制之间的矛盾。此外,还有11个设区市、19个县成立了旅游警察,5个设区市和9个县成立了旅游工商分局,5个设区市和44个县成立了旅游巡回法庭,如海南省三亚市通过首创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调解委员会,做强旅游委,整合治旅力量,逐步获得旅游市场管理的“有箭之力”和“无箭之弓”的发展目标,使旅游从业者不敢违法、不愿违法、不想违法,通过全域旅游创建在旅游执法机制改革上做出具有开创意义的探索。
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全国旅游投诉举报总量较去年下半年下降12.42%,媒体曝光及负面评价指数较去年下半年下降了13.52%,全国旅游市场秩序呈向好发展趋势。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全域旅游工作开展以来,大家感受到的最显著变化就是地方党委政府对旅游业的认识发生了重大变化,并推动旅游发展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向“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大旅游格局转变,多年来影响和制约旅游业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也正在逐步解决。“通过大力推进‘1+3’旅游管理体制建设,旅游纠纷正从单一行政调解向‘调解+仲裁+行政执法+S法诉讼’综合处置转变,旅游治安正从被动的事后处置向主动、及时、有效处理转变,旅游发展正从部门单一发力向多部门协同配合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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