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体质改革能否化解旅游乱象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2016年08月30日 作者:鲁元珍 人气:971
导游管理体制改革,能否缓解当前旅游市场的问题?会不会产生新的问题?日前,在国家旅游局举办的2016导游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自由执业试点地区和机构、导游代表及专家对此展开了讨论。

  当前,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导游管理体制建设却相对滞后。游客抱怨导游像“导购”,导游抱怨收入没有保障,这成为不少旅游乱象的根源。近日,《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提出开放自由执业、取消导游年审、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等重要改革举措。

  导游管理体制改革,能否缓解当前旅游市场的问题?会不会产生新的问题?日前,在国家旅游局举办的2016导游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自由执业试点地区和机构、导游代表及专家对此展开了讨论。

  导游管理体制为何要改革

  “游客片面追求低价,旅行社靠低价竞争,导游不能独善其身,不得已变成‘导购’。其实很多社会导游没有社会保险,没有归属感和安全感。”从事了近10年导游工作的孙国英说。

  据了解,当前我国持证导游逾80万人,但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仅20万人,75%的导游是事实的自由执业者。

  “近年来,团队游的比例下降明显,团散比在3:7左右,仅靠旅行社委派导游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导游管理模式需要‘一揽子’的改革。”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教授韩玉灵指出。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导游体制建设滞后于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导游服务供给与不断丰富的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导游封闭式管理与开放型市场、综合型产业不相适应,导游服务结构性矛盾、导游流通政策性壁垒、导游保障系统不健全等问题突出。

  导游“网购”将带来哪些变化

  在此次导游体制改革中,导游自由执业的思路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

  今年5月,《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等地启动导游自由执业试点,为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探路。

  自由执业后,导游执业渠道由单一旅行社委派,转变为旅行社、互联网平台以及其他旅行服务机构等多元选择。消费者可根据网络评价和个性化需求自主选择导游,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付费。

  “推动导游自由执业,允许消费者‘网购’导游,把选择权还给消费者,是释放市场活力的有效途径。”上海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指出。

  目前来看,一些试点企业的线上平台已逐步建成。携程网、途牛网、同城旅游都已经开放了导游自由执业注册平台,在责任保险、应急预案、培训等方面已有相应方案,并将在近期与12301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督平台对接导游信息库。

  取消年审,如何有效监管导游

  《意见》提出,建立导游执业动态监管机制,取消导游年审制度。这项举措引起了旅游机构和管理部门的担忧:会不会加大对导游队伍的监管难度?

  据了解,有关部门将通过信息技术,打造汇集导游基本信息、执业信息、游客评价及有关部门奖惩评价信息为一体的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从而实现对导游执业全过程、动态化的监管,建立导游社会化评价与监督体系。

  “在建立了对业绩进行评价的模式后,导游就会有自己学习、规范自身行为的动力。从而不再需要通过年审的方式进行学习和考核。”韩玉灵指出,依靠市场规律进行管理应当是未来趋势。

  “这并不意味着监管的缺失,而是意味着导游监管模式从结果导向的监管到过程的、动态的监管转变,从政府监管到市场监管转变。”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翟向坤指出。

  消费者和导游权益如何保障

  对于自由执业的导游,如果出现纠纷,消费者和导游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如果需要赔付,导游个人赔付能力不足怎么办?

  在制度方面,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试点过程中,要求参与自由执业的导游投保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50万元的执业保险。同时,要求试点机构对因导游责任导致的赔偿责任进行先行赔付。

  据介绍,不少试点企业做出了有益的探索:携程网联合保险公司推出导游自由执业险,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累计责任限额60万元;同程旅游出资500万元设立导游领队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在带团过程中陷入困境的导游。

  “从消费者角度讲,也不必过于担忧。”韩玉灵表示,“自由执业并非完全‘自由化’,而是在导游注册入库时按严格的标准和条件遴选,在一定年限内没有不良表现的导游才符合标准。”

  对此,翟向坤也表示,要加强监管力度,将来可考虑将导游信息与征信系统、不文明旅游“黑名单”等建立互联,最大限度降低出现问题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