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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大巴安全管理须强化全程监管机制
旅游大巴的商业组织方式具有自己独特的模式,要强调预防为主、全程管理,全面建立面向事故预防和风险控制的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的全程监管机制
旅游业是车轮上的产业,安全顺畅的交通是旅游业有序运行的基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旅游活动中的重要事故类型,严重威胁和影响了旅游活动的整体安全。
从近年的案例来看,旅游大巴安全事故常见的风险原因包括大巴制动系统技术不良、行驶中车速过高、司机未按操作规范驾驶、疲劳驾驶、弯道违规超车、道路环境不利、雨雾气象环境不利、超载等各种来自车辆设备、人员、环境和管理等层面因素。从理论上说,为游客提供交通服务的旅游大巴和为一般民众提供交通服务的常规客运车辆并没有本质的差别,其安全性和事故发生率也没有明显的差异,但旅游大巴的商业组织方式具有自己独特的模式,要强调预防为主、全程管理,全面建立面向事故预防和风险控制的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的全程管理机制。
首先,事前的预防管理是减少旅游交通安全事故的关键。相关部门要积极建立覆盖旅行社、租车公司、旅游大巴和司机的四级旅游交通信息系统,实现旅游行政部门对旅游大巴及大巴使用者(旅行社和游客)、经营者(租车公司)和驾驶者等信息的全面掌握,从源头监管设备安全、使用安全和驾驶安全,通过信息系统设置的技术门槛来避免超载和疲劳驾驶。要通过强化包车客运信息监管系统,实现旅游包车安全的监管工作不缺位、不越位。比如,对于散拼团的车辆使用要加强信息管理和安全审核,避免散拼团人员超载或使用不合格车辆导致事故。
对旅行社来说,要自觉执行旅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维护旅游大巴的安全或租赁使用安全的旅游大巴。要从运营资质、驾驶资质、安全信用、安全记录、违法记录、车辆维护记录等层面全方位加强安全审核,确保车辆设备和驾驶人员的基础安全。旅行社要合理、科学地使用或租赁旅游大巴,避免游客人数超过车辆法定人数导致超载,避免长时过度使用车辆导致司机疲劳驾驶。
对于旅游大巴租赁企业来说,要大力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强化大巴安全装备的配置,确保应急出口的通畅;要强化大巴日常的检查与维护,避免突发机械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要突出强调安全驾驶培训等相关培训工作,提高驾驶人员规范、安全驾驶的知识、技术和意识,要特别强调对司乘人员进行应急技术培训和演练,特别是对翻车、起火等事故情景要常训常练、深入司乘人员骨髓;要建立规范化的事故逃生操作规范,杜绝驾驶人员不顾游客安危私自弃车逃生的现象,要通过规范化操作和应急操作提高事故情景下游客的逃生机会。
其次,事中的风险控制是减少旅游交通安全事故和损失的基础。旅行社和旅游大巴企业要合作建立旅游乘车安全规范,要像航空公司一样在行前对游客进行简要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提醒,帮助游客掌握应急情景下的逃生技巧;旅行社应合理安排旅游交通路线,驾驶人员和导游人员应该科学执行旅游行车路线;在旅游大巴发车前,驾驶人员应该坚持例行的安全检查工作,把设备隐患消除在发车之前;在旅游大巴行车过程中,驾驶人员应坚持安全驾驶规范,不违规超车、不冒险行驶、不激进行驶,科学认知行驶中可能碰到的各类风险因素,遇到雨雾冰雪等不利的气象因素更要小心防范、谨慎行车。
导游人员应该协助和提醒驾驶人员安全工作,对于存在疲劳驾驶、违规驾驶的现象要主动提醒和制止,避免因此导致各类事故;在遭遇突发事故的情景下,导游和司乘人员应该提前或立即发布风险信号,引导游客进行紧急避险和疏散逃生;游客应该积极争取自己的安全权益,对于车辆存在明显隐患、逃生锤等安全设施配置不全、车辆存在人员超载、司机危险驾驶等情形应该立即报警求助。在事故情景下,要学会冷静应对并有序、科学地避险逃生,这是减少事故死伤率的重要途径。
再次,事后的处置救援和善后工作是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的重要途径。我国的应急机制非常重视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置和医疗救助,这对于有效减少事故后的人员伤亡具有重要作用。在这个基础上,应该真正重视事故教训的总结、宣传和惩罚反馈,建立基于商业保险承担风险赔偿的机制。
在我国,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和旅游大巴管理并不缺乏法律法规,也不缺乏安全的车辆设备,但却缺乏细致深入的管理系统和有足够安全意识与安全坚持能力的人员系统。在旅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政府有关部门、旅行社、旅游租车企业、驾驶人员和游客群体应该共同努力,全面建立融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事故处置为一体的全程安全管理系统,并真正建立主动预防性道路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有效保障旅游活动中的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