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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古城部分商户抗议设卡收维护费
1日上午,云南丽江古城商户集体罢市,抗议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设卡收取古城维护费。丽江市委宣传部回应称,古城维护费是依法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古城维护费的征收是否导致商铺亏损,未经官方核实。经沟通协调,昨天古城内部分商铺陆续恢复营业。
部分商户抗议设卡收维护费
昨天上午,丽江古城内一商户刘先生告诉记者,古城内部分商户集体抗议古城保护管理局设卡收费。
刘先生说,去年7月开始,古城保护管理局在进入古城的路口设卡,向进入古城的游客收费80元的古城维护费。收费后,古城游客骤减,白天路上几乎没有游人,导致商铺亏本经营。
“此前收费时间为早上8点至晚上6点,从10多天前开始,收费时间推迟到晚上9点。”刘先生说,很多游客因为维护费不再进入古城,收费时间推迟后游客选择晚上到古城,游客消费时间更少了。
刘先生在古城内经营一家工艺品店,其称,管理局收取维护费之前,店铺每天收入1万元;收取维护费后,其商铺每天收入降到2000多元。店内每天的租金和员工工资就4000多元左右,店铺处于亏损经营状态。刘先生说,由于面临生存危机,昨天上午,丽江古城部分商铺关门,抗议设卡收费。
商户提供的现场照片显示,古城内一片空荡,沿街商铺大门紧闭。有商铺贴出告示称“关门3天”。
商铺是否亏损未经官方核实
丽江市委宣传部外宣办工作人员发给记者的通报证实,昨天上午9点多,在丽江大研古城东大街、七一街、光义街等路段,确实有部分经营户采取关店停业的方式,抵制征收丽江古城维护费。
通报称,丽江古城维护费是依法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设立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机构,由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依法征收丽江古城维护费和管理、使用丽江古城保护经费。
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文化保护管理科吴姓科长告诉记者,古城维护费的征收是否导致商铺亏损,未经过官方核实。对于商铺关门停业的原因,其称可能是部分商铺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故意将原因归结到维护费征收上。
吴姓科长说,事发古城面积约5平方公里,共有4000多家商铺。对于罢市商铺数目,官方没有具体统计。昨天下午,关门的大部分商铺已开门营业。
政府疏导后部分商铺陆续营业
丽江市委宣传部外宣办发给记者的通报称,丽江古城于1997年12月4日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为筹措古城保护管理资金,200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对到丽江县城市规划区旅游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人员收取丽江古城维护费,收费标准为20元/人/天。2007年,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批准,将丽江古城维护费的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次80元。根据《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的规定,利用丽江古城资源从事经营、旅游或者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丽江古城维护费。
通报称,关店停业现象发生以后,丽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古城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在关店停业的街道进行宣传、疏导。上午11时后,部分商铺已陆续营业,大研古城游客游览秩序正常。相关部门对部分煽动、教唆经营户参与关店停业、胁迫正常经营者关店停业的人员,已经依法介入调查处理。
据商户反映,古城内有部分商户店铺是从管理局租来的公房。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下属机构公房管理所相关人员致电公房商户称,如果今晚7点前关门商户不开门营业,管理所将收回店铺。
对此,公房管理所和姓所长予以否认。对于限期收回公房的做法是否违规,文化保护管理科吴姓科长称,目前未了解到有限期收回公房行为,已记录并将展开调查。
■专家观点
古城维护费账目应透明
北京旅游研究学会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说,丽江古城维护需要成本,但丽江市承受能力有限,按照现行法律来看,丽江可以自行规定收取维护费用。从这方面来说,收取古城维护费是合法的。
但是,古城维护费的目的是维护古城正常运行,收取的资金只能用于古城维护,且“够用”应该是上限,不能超额征收。因此,古城维护费的征收和使用账目应该是透明的,这一点不确定下来,商户会产生意见。
刘思敏说,古城的商家多为外地投资者,征收古城维护费会使来消费的客流结构发生变化,这会恶化商家的投资环境,同时不利于度假休闲业态的发育。度假休闲业态包括酒吧、餐厅、客栈、咖啡馆等形态,而丽江古城的度假休闲业态比较繁荣。这种情况下,收取维护费等于变相收取门票,将以度假休闲为需求的客源拒之门外。
刘思敏提到,古城维护费一直和玉龙雪山、虎跳峡门票捆绑销售,去玉龙雪山和虎跳峡的游客必须支付古城维护费,该规定为侵权行为。有的游客只想去玉龙雪山,并不去丽江古城,如此捆绑就是多余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