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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导游】广东纳入导游自由执业试点
日前,国家旅游局下发《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从5月起在全国9个省市旅游委(局)正式启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广东为线上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省份之一。未来导游可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相关机构向预约其服务的消费者提供单项讲解或向导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导游服务费。记者从广东省旅游局了解到,目前相关工作正在部署中,将在近期开展具体工作,会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政策。
广东被纳入导游自由执业试点
为全面推进导游体制改革,国家旅游局决定于2016年5月正式启动在江浙沪三省市、广东省的线上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在吉林长白山、湖南长沙和张家界、广西桂林、海南三亚、四川成都的线上线下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其中,提供线上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搭建的网络预约平台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而提供线下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包括经试点地区旅游主管部门审核的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A级景区游客中心等。据悉,广东省旅游局目前正在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将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政策。
据了解,除了正式启动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外,国家旅游局同时将在5月底前首次搭建完成全国统一的“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并制定平台相关接入标准;另外还将对自由执业的导游以及提供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出台一系列监管措施。其中,《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导游不经过网络预约平台或线下自由执业业务机构,自行开展自由执业业务的,按照《旅游法》第102条处罚,即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同时,《办法》中还提出:自由执业的导游不得从事讲解、向导以外的其他业务;自由执业的导游人员强行推销商品和服务,向旅游者兜售、变相兜售物品的,推荐不具有合法资质的餐饮、住宿、购物场所的,均可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相应条款进行处罚。自由执业导游人员一旦违反《办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自处罚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并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向社会公布。
各机构准备推出“网购”导游服务
记者从广州市旅游局了解到,导游自由执业目前选择了广之旅和美丽行旅游网作为试点,工作尚处于开展初期。广之旅相关负责人表示,其目前正在研发相关系统,会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要求启动相关工作上线,未来无论是签约导游还是自由执业导游均一视同仁,导游可以在系统上各显优势。南湖国旅客服中心总监李正波告诉记者,目前广东省暂时还没有统一的服务平台,南湖国旅暂时没有计划建立自己的服务平台,但是一直有跟“美丽行”、“行程宝”合作建立导游服务信息的公开,游客下载之后就可以看到导游的所有信息。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一些旅游机构已经开始准备上线导游自由执业的相关服务产品,未来游客可以像打车、订门票一样,随时随地网购个人导游服务。携程旅行网表示,携程跟团游的导游库有5000多名国内外地接导游,包括携程自营和代理旅行社的地接导游。目前正在与国家旅游局沟通实施办法,将按照旅游局要求尽快上线导游网络预约平台,提供线上导游自由执业业务。
同程旅游网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区域,导游不再单一依赖旅行社获得执业,有多元化的选择。导游自由执业试点,能满足更多散客人群的需求,而这部分人群分散、需求带有个性化,这比以往更加充分体现导游服务的价值,也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导游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