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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湖拍裸照的摄影师被拘留
河南户外网讯:4月11日晚,一名女子在西藏山南区浪卡子县羊卓雍错(羊湖)旁拍摄裸照,大尺度行为引起网友广泛讨论。女子的行为被指“对藏文化不尊重”,也有网友认为应当包容艺术行为。记者从浪卡子县公安局获悉,事发当日接到民众报警后,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摄影师行政拘留十日。
目前,涉事女子身份信息和处理情况,当地相关部门并未透露。
羊卓雍错,简称“羊湖”,位于西藏山南区浪卡子县,是西藏的三大圣湖之一。
女子湖边裸拍引争议
港媒称,内地一名年轻女子在西藏圣湖之一的羊卓雍措旁拍摄写真,其尺度行为惹来网友谴责,认为行为“对藏文化不尊重”,也有网友质疑“人为什么就不能拍裸照”。根羊卓雍措位于西藏山南,是西藏三大圣湖之一。
中国西藏网报道,据微博网友“YouchumDolkar”发布的相片,可见有一名年轻女子在羊卓雍措边拍照,除衣着暴露,还有背面全裸照。文字说明中称“姑娘说大概是自己最好的时光来到西藏,所以想在这片圣土留有记忆”。
“裸照”引起众多网友关注,纷纷谴责该女子对藏族文化不尊重。
西藏过往也发生过类似事件,2014年,一名黎姓游客在藏区裸骑被捕,行政拘留10日。 去年6月在北京故宫亦有摄影师为裸模拍照事件,故宫当日已即报警。
微博网友“YouchumDolkar”于4月11日发布的一组图片显示,一位年轻女子在一个人烟稀少的湖边拍照,或站立湖畔或躺在湖中,其中有几张衣着暴露,还有多张背面裸照。该组照片的摄影师“鱼非熊”朋友圈截图被曝光,摄影师在朋友圈写道“姑娘说大概是自己最好的时光来到西藏,所以想在这片圣土留有记忆”。
照片被迅速转发后引起当地网友争议,“鱼非熊”在朋友圈下方评论称,“很可怕,敢情在西藏野地里撒尿也是玷污信仰了?”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多次拨打“鱼非熊”的手机,无法接通,短信亦未有回复。
旅发委称正了解此事
昨日18时许,新京报记者从西藏山南区浪卡子县公安局了解到,4月11日接到民众报警称有人在羊湖拍摄裸照,该摄影师因不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其处以拘留十日处罚。
对于女游客的拍照行为是否属于不文明行为,是否会被当地旅游部门列入“游客黑名单”,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昨日下午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正在了解该事件,调查之后将会公布相关结果。
媒体报道,2014年,一游客在西藏318国道和林芝多次裸骑,也被处行政拘留十日。
追访朋友称摄影师“非有意亵渎”
羊湖是西藏三大圣湖之一,三大圣湖在藏族人民心目中的地位非常崇高。2012年曾有消息称羊湖将启动水上观光旅游活动,遭到网友强烈抵制,山南行署也责成浪卡子县立即叫停了该项目。
涉事者在当地从事人像拍摄
网友曝光的摄影师为微博认证用户“摄影师-鱼非熊”,其微博内容多为西藏旅行真人艺术照。新京报记者在该微博一链接中发现,“鱼非熊”摄影师在淘宝上开有一家网店,各类“西藏旅拍等”摄影的价格为500元。
昨日下午,摄影师“鱼非熊”一位朋友告诉新京报记者,“鱼非熊”在当地专门从事人像拍摄。事发后,“鱼非熊”承受了巨大心理压力,“他并非故意侵犯、亵渎当地文化习俗,有些网友过度谴责有些过分。”
圈内人:发照片后不久被带走
昨日晚间,长期驻藏的旅游工作者杨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11日晚上,我们群里看到他拍摄的照片。我们看了觉得不妥,他不认错。”杨先生称,微信群里的人都是驻藏或来过西藏的朋友,看到这位摄影师不尊重宗教民俗很生气。随后照片被迅速转发,引发网友争议。“当晚12点左右,他就被带走了,从12日早上群里再也没有看到他的消息。”杨先生说。
‘鱼非熊’已经在西藏工作两年以上了,作为长期驻藏者还拍摄此类照片难以理解。”杨先生说。
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原副部长、佛学院原党委书记于跃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在藏区圣湖内拍摄裸照确实欠妥,对藏区文化不了解会对当地藏民造成一定伤害。“相信拍照女子并不是有意去破坏习俗,网友们也没必要过于针对他们,不了解当地宗教是主要原因。”于跃华称,西藏是个热情好客的旅游胜地。建议外地游客进入藏区前先学习当地一些基本的文化习俗,便可避免出现无意间不尊重的行为。
追问艺术裸拍是否会被“拉黑”?
2015年4月,国家旅游局公布并正式施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游客六类不文明行为将“拉黑”。其中提到“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的行为将会被记入“游客黑名单”。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游客不良信息保存一至两年,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
2015年6月,故宫出现“女模拍裸照”事件,事后,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回应称,故宫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增强,布设了1500个摄像头。
“越是有影响的艺术家,越需要自律。”浙江传媒学院摄影系主任李华春说,不能为了艺术忽略别人的感受,而要考虑社会舆论导向。他表示,“在庄重的地方拍摄更要慎重。”如限定环境场合,避开有老人、小孩等不适宜观看的人群。拍摄不应该触犯道德和法律。
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表示,艺术创作的尺度不好限定,也没有固定的禁区,不能简单地用世俗的眼光判断和要求。如果摄影师是经过景区管理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出于创作需要可允许。但如果摄影师没有经过同意,擅自在开放的公共场所拍摄,极有可能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对于是否会被“拉黑”,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鉴定。
刘思敏表示, 游客来到一个景点就进入了别人的生活,应当遵循“入乡问俗、入乡随俗”的原则。对于拍照女子,刘思敏认为,在美景面前,爱美女性希望拍摄一组照片作为纪念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是私人活动且没有主观故意的侵犯,仅为自己欣赏的艺术照片应该给予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