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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足球联盟框架: 俱乐部主体地位
中国足协相关负责人22日向新华社记者介绍,有望在今年年底前成立的“中国职业足球联盟”,将体现俱乐部的主体地位,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的代表都将成为其中一员。
据介绍,在联盟成立后,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的总经理或是相关负责人,将成为联盟成员。联盟下面将设立由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推选的人员组成的联盟执委会。执委会下设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分别组成的负责各自事务的工作组或委员会。此外,联盟还设有秘书处,下设竞赛、市场、财务、技术、法务、人力资源等相应工作部门。
“中国职业足球联盟,一定将会体现俱乐部的主体地位,”足协相关负责人说。而且,筹备成立职业足球联盟,也是为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所进行的举措。
在2015年3月印发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指出,要“调整组建职业联赛理事会。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职业联赛理事会”。对于“职业联盟”与“职业联赛理事会”名称上的变化,足协相关负责人也给予了解答。
他说:“调整组建职业联赛理事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成立能够体现俱乐部主体地位的职业联盟。这个名字也借鉴了国外职业联赛的管理机构名称,征询了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了认真研究,所以现在暂定为职业足球联盟。
此前,中国足协已介绍,新的职业足球联盟将是“与中国足协平行的一级社团法人组织”,将会按规定在民政部注册,具有人权、财权、物权,有望在年底前成立。
其中,在与现有的中超公司分工上,目前属于中超公司的赛事组织工作,届时是由中超公司继续负责,还是交给职业足球联盟统一管理,将会进一步征询意见,通盘考虑;而商务开发仍由中超公司负责。中甲、中乙的商务开发目前由中国足协市场部代管,未来将由职业足球联盟管理,而联盟中也将考虑成立中甲、中乙公司,系统负责两级联赛的商务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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