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除了脚印,什么也别留下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2016年02月19日 作者:吴学安 人气:1035
“生态旅游”最早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于1983年提出。30多年来,其内涵不断扩充,但有两个要点始终不变:生态旅游的对象是自然景物,它们不应受到损害。

  

  “生态旅游”最早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于1983年提出。30多年来,其内涵不断扩充,但有两个要点始终不变:生态旅游的对象是自然景物,它们不应受到损害。

  令人遗憾的是,一些景区借打造生态旅游之名,不惜竭泽而渔,破坏原有生态。这种过度开发主要表现在:不限制游客数量,严重超容量、超负荷运作;置植物发芽、动物繁殖的生态敏感期于不顾,仍然照常开展旅游活动;违反有关管理条例,在缓冲区甚至核心区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对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办事处官员曾经这样形容:“就像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被逼着乔装打扮出去赚钱。”此外,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也加剧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使生态之旅变成污染之旅。例如在景区乱扔垃圾、随意踩踏花草、攀摘树木、戏弄野生动物等,把生态风景区糟蹋成岌岌可危的“生态碎片”。

  无论是陶冶人们的身心、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还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生态旅游都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有关部门应该对生态旅游加以引导和管理,核心之一就是把握住生态资源承受能力的“底线”。

  作为经营方,必须坚持“保护第一、开发服从保护、开发促进保护”的基本原则,对景区实行严格的功能分区。其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应禁止任何非保护活动,缓冲区只允许从事研究观测活动,只有实验区才可允许从事旅游等活动;同时,要科学确定、严格控制生态旅游容量,把游客数量限定在自然环境承载能力范围之内。

  对于游客而言,参加生态旅游时一定要具备基本的生态保护理念,举止文明,善待自然。见到鸟虫鱼兽尽量不要去打扰,要学会静观默察、敬天悯物,可以通过摄影、写生、自然探究等活动充分感悟和欣赏自然。换句话说,就是“除了照片,什么都不带走;除了脚印,什么也别留下”。这才是一个成熟、文明的游客应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