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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导游”如何能真正杜绝?
云南2016年起将对旅行社、导游及旅游购物企业实行计分管理,根据扣分情况采取相应的惩处和管理措施。其中,对有殴打、辱骂游客等行为的,一次性扣除10分,责令退出市场。
“恶导游”侮辱游客事件,近年来频繁发生,几乎每年都会被曝光,并引发社会的强烈批评。大前年,“云南香格里拉导游威胁‘把刀架在脖子上’强推自费项目”的新闻惊呆世人;前年,云南一导游辱骂游客“不买东西比卖淫可耻”;去年,某位女导游滔滔不绝大骂游客,火爆的视频迅速成为网络热点……
对“恶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对涉事旅行社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对有殴打、辱骂游客等行为的,一次性扣除10分,责令退出市场等。可是,个案处理了,能保证将来不发生类似的事件吗?很难说。所以,相关部门应该从根本上改变“恶导游”背后的“不良土壤”,仅查处“恶导游”和一系列责任主体,是治标不治本。
面对国人旅游休闲意识的不断提高,旅游市场所能提供的服务完全跟不上趟。这些年,黄金周假期又把这种需求给高度集中起来了。说实话这么大的市场,既无法做到全面监管,更无法把这种监管常态化。有关部门对旅游市场的整顿只能是有针对性的、运动式的,虽说是必要的,但杯水车薪。
搜狐网友“雨若梨花”说:“恶性竞争的市场现状不改,旅游服务品质就无从谈起;导游个体的权利权益无法得到基本保障,‘恶导游’将不会绝迹。” 杜绝“恶导游”,治标更要治本。一方面,政府应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来提高监管效率;以法律和制度保证给导游群体一个获得基本和法定收益的保障,让导游们远离“自由食利者”的角色。另一方面,应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每一个游客都会对自己的旅程有好评和差评,把这些评价收集起来,就是巨大的旅游信息资源,那些屡获差评的商家就会被市场淘汰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