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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运动员职业保障的概念 体系 制度
运动员保障的概念
运动员保障主要是指国家、社会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制定相关政策,对进入优秀运动队训练的运动员在训期间、职业转换过渡期内及退役后的生活待遇、文化教育、职业发展等提供帮扶的特殊社会制度。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
运动员保障的体系
构建国家、社会、行业、地方和个人共同承担、分级负责,多层面、全方位的工作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运行机制。
国家层面:重点解决具有全国性、普遍性的问题。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指导运动员保障体系建设。
行业层面:创建伤残互助保险、关怀基金、教育资助金等项目,开展运动员职业辅导、就业服务、创业扶持等工作。
地方层面:出台配套政策、协调落实专项经费、专门设立运动员保障机构。
社会层面: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和关注,捐赠、文艺义演、设立专项基金等。
个人层面:运动员自我保障意识逐渐加强,更加注重自身职业发展。
国家层面的运动员保障制度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多年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对运动员在训期间及退役后的社会保险、伤病医疗、文化教育、技能培训、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构建了促进运动员职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奠定了运动员职业发展的基石。
法律保障:中国政府在法律上给予运动员基本的保障。中国体育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或者升学方面给予优待”。
政策体系:聘用管理及身份保障;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职业辅导;职业转换社会扶持;就业安置(六个方面构建)。
2010年以来运动员保障政策进展
2010年,国办转发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1年,财政部修订了《运动员保障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9月,国家体育总局修订了《运动员保障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完善了资金预算方式,将运动员教育资助、职业辅导和就业服务统一纳入“运动员职业发展”项目。
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2年底,运动员工伤保险实现全面覆盖。
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职业辅导工作的意见》,提出面向全体运动员提供全程化职业意识养成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培训。
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印发通知,将橄榄球、高尔夫球、冬季项目全部纳入伤残互助保险覆盖范围。体育系统、解放军运动员、火车头运动员已经全部纳入运动员保障资金保障范围。
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面向体育产业发展,拓宽运动员就业安置渠道,创新就业安置方式。
2014年,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培训。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其中包含“为退役运动员转岗为体育教师创造条件”“做好足球运动员转岗就业工作”等内容。
2010年以来运动员保障重大事件
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在山东青岛召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座谈会。
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召开全国运动员保障工作会议。
2012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刘延东副总理(时任国务委员)做了重要讲话。
2014年,《体育总局加大工作力度 推动运动员从事学校体育工作》得到刘延东副总理重要批示。
行业层面的运动员保障制度
目前,运动员可享受的行业保障政策有伤残互助保险、国家队老运动员关怀基金、运动员高等教育资助、运动员特殊困难生活补助、运动员重大伤残医疗补助、医疗照顾等。
在役运动员可享受:伤残互助保险,是国家体育总局为鼓励运动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解除运动员因训练比赛所致伤残的后顾之忧B理的险种。由运动员本着自愿参加,个人缴费,团体投保的形式,对运动员在训练、比赛过程中发生伤残事故时,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是对工伤保险的一种补充。2002年至2014年,参保317157人次,个人缴费2628.0518万元,19060人次获得补助金513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