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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探险遇难索赔难 有关人士呼吁加强自助游管理
核心提示
8月14日,是深圳“驴友”小慧去世一周年的日子,她的好友“槟榔”在网上为她组织了悼念活动。去年8月,小慧和一群年轻人,以自助游的方式去广东英德一个叫中崆峡谷的地方探险,没想到这次探险出了事。因为自助游组织的法律性质不明确,直到现在为止,小慧家人仍索赔无门。
驴友网上悼念“间谍”妹妹
23岁的女孩小慧原是深圳市某公司的职员。一年前,她对时下很多年轻人热衷的户外探险运动产生了兴趣。去年8月,她用“职业间谍”的网名参加了一次叫“中崆峡谷避暑游”的户外探险活动。不料活动中发生意外,小慧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探险活动的组织者深圳某“户外用品商店”表示,由于这种网络组织的自助游不带有营利性,作为主办方的他们并不承担责任。
“驴友”们没有忘记小慧。在她离开的这些日子里,很多“驴友”在网上发帖子哀悼他们的“间谍”妹妹,并且还向小慧家属伸出了援手,捐款的总额已经达到7.46万元。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为小慧举行网上追悼活动,来呼吁更多的人关注自驾游市场中存在的问题。”网友“槟榔”这样告诉记者。
突发山洪冲走“间谍”妹妹
据“槟榔”告诉记者,去年的8月14日,他们一行16人的探险队按照事前计划,一同进入中崆峡谷。
傍晚时分,他们来到了一个美丽的水潭边。这里的美景把他们深深吸引住了,队员们在靠近潭边的空地上支起帐篷,打算在此过夜。
晚上21时15分,天开始下雨,大家回到帐篷里躲雨。十几分钟过去,雨越下越大。突然,“轰隆”一声巨大的闷响从空中传来。容不得大家反应过来,凶猛的山洪就从几百米高的瀑布口砸下潭底,激起的大浪紧接着砸向他们的帐篷。大家好不容易逃出帐篷,摸索着爬上了岸。
凌晨3时多,惊魂未定的队员们安全地转到了一个山崖下。领队清点人数时却发现队员“职业间谍”不见了。由于地点偏僻,手机信号微弱,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直到天亮他们才想办法赶到20公里之外的镇派出所求助。当天下午,警方在水潭底下发现了“间谍”的尸体,调查后,最终确定这是一起意外事故。
活动采取“自愿报名+AA制”
小慧的父母闻讯赶到事发地,两位老人无法接受这残酷的事实。小慧是前年大学毕业刚刚从成都来到深圳工作的。父母甚至不知道,小慧参加的是怎样的活动。
小慧的父母在“槟榔”等驴友的帮助下,在深圳市某户外用品店的网站上找到了这次中崆峡谷游的召集贴,上面清楚地写着:本次探险活动由领队提供组织技术方面的支持,保险自行购买。他们还了解到,这次活动是自愿报名,费用上采取的是“AA制”的自助式。
据某户外用品商店介绍,所谓的“AA制”就是发帖的人不收活动费,大家出去玩的费用均摊。这家户外用品商店称,因为后来出事,只是在去的路上每人收了100元,对组织者来说并不存在什么经济利益。
小慧的父母手中并没有什么有利的证据,起诉某户外用品商店成了难题。
家属认为组织者带有营利性
不久前,小慧的家人在小慧的衣物中,意外发现一张2004年7月13日小慧在这家户外用品店的购物凭证,从凭证上看不出小慧购买的是什么,但可以看到这些商品的价格是584元。小慧的家人重新燃起了索赔的希望,但用品店的老板仍不愿赔偿,也不愿意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在这次探险活动的领队“高粱米”那里,也听到了另外一种说法,他说户外用品店肯定会从中获益的。“高粱米”是该户外用品店请来做领队的,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高粱米”带队外出三十多次,几乎每个周末都有活动。“高粱米”说,玩户外运动需要一些专业装备,而这些装备就要到户外店里购买。
探险活动领队是否应担责?
为小慧担任领队的“高粱米”是深圳某电脑公司一名职员。几年前,“高粱米”爱上了户外运动,在玩户外运动的圈子里大家习惯彼此称呼为驴友。“高粱米”的户外经历较丰富,在“驴友”中有很高的威信,因此他经常被推举为“头驴”。
据“高粱米”说,那天大家一致同意在水潭边露营,虽然他意识到这里可能会有危险,但想到大家从300多公里之外的深圳赶到这里就为了亲近大自然,他就没阻止。在事先设计这条线路时,他也在网上阅读了大量有关中崆峡谷探险的攻略,但是所有文章里都没提到雨季这个美丽安静的潭子会突然山洪暴发。
对于自己是否应当承担责任,“高粱米”说:“我是被某户外用品俱乐部请来做领队的,曾经拿过3个月的劳务费,每月800元。除此之外,每周还要来开一次线路商定会。”他认为,自己担任领队也是职务的需要,如果说有责任,那也只能由户外用品商店承担。
小慧父母与“高粱米”的协商,也没有任何结果。
律师说法:探险旅游当建申报制度
就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广东惠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丛林。
记者:与参加旅行社不同,自助游往往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户外探险活动,采用“AA制”。是不是出现意外完全由个人负责?
律师:我认为这是一种自发的自助组合,这种组合显然不像我们正规的旅游合同那样,而是一种风险自担的活动。我们不排除户外用品商店可能有营利的事实,但就目前而言,家属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死者与户外用品商店之间,存在某种旅游服务合同的关系。不排除户外用品商店有意为自己规避风险,但相关的法律和管理都不完善,给了它空子可钻。
记者:现在不少驴友在网上呼吁,应该加强对自驾游市场的管理。您认为应该怎么样从法律的角度看待这种自助探险?对于“领队”,是不是也应该像对职业导游资质管理那样,进行一些资格的限制?
律师:国家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来进行规范。特别是像有一定危险性的旅游景点,应该有一种探险旅游申报制度。要组织探险游的话,首先需要到地方来申请,另外应建立一种“领队”或导游的资格认证,第三应该完善相关的人身意外的保险,特别是完善户外探险的保险制度。
记者:那么在目前的这种法律规范下,驴友们应该采用哪些方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在目前的情况下,最好在合同约定方面,双方的约定能够更明确。同时,探险本身就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参加者一定要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自驾游”组织存在管理盲区
自助探险是一种新鲜事物,法律目前对这方面没有相关规范的话,那么队员的生命显然得不到一个安全的保障。同时,自驾游组织的火爆,也受到来自正规旅行社的质疑。
据了解,目前仅在深圳,户外运动爱好者至少达10万人以上,户外用品专卖店已超过100家,其中八成以上是自己开店然后再注册网站,宣传自己商品的同时各出奇招,为不同程度的户外爱好者设计活动方案。按照活动难易程度来划分等级,分为“腐败级”、“休闲级”、“标准级”、“挑战级”等,户外店可以借此增加专卖店的会员,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这成为小型户外店营利的方式。
“导游有资质的要求,领队却没有。旅行社要纳税,户外用品商店组织自助游却不用。”中国青年旅行社市场部田小?告诉记者。她认为,自驾游已经形成市场,但旅行社与户外用品商店显然不能形成公平竞争。
记者昨日在采访中发现,户外用品商店在组织自驾探险活动时,已经普遍性地为参加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但目前社会上对户外探险这种新兴运动的管理仍存在盲区。记者从深圳市体育总会了解到,他们对这种具有自助式的户外探险活动是没有管辖权的。而工商税务部门对户外用品商店组织的自助游也没有登记和税务监管,户外运动的管理仍是一个真空状态。
2005-08-08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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